我国旅游标识标牌国家标准体系主要由以下核心规范构成,涵盖设计、设置、材料及管理要求:
一、核心国家标准
《旅游标识牌国家标准》(GB/T 17799-2008)
规定旅游景区标识牌的设计、材料、制作工艺及安装要求,强调标识需符合景区特色,具备耐候性,文字图案清晰,安装位置合理。
《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》(GB/T 31384-2015)
将导向系统分为位置标志、导向标志等8类,要求导游图类需标注游客位置,指向牌需具备照明功能,警示标识需中英文对照加国标图标。
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:道路交通标志》(GB 5768.2—2022)
明确旅游区标志分为指引标志和符号标志,规定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需通过指路标志传递旅游区信息,避免标志重复设置。
二、地方及专项规范
DB51/T 2798-2021《公路旅游标志设置规范》
细化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连接线标志设置要求,强调标志设置的连续性、协调性及反光膜等级选用。
DB3301/T 0243-2018《景区标识标牌系统建设规范》
地方标准规范标识系统分类与设计原则,要求电子显示技术应用及风格统一性。
三、管理要求
青海省规范:要求国省道沿线标识按GB 5768.2设置,景区标识需中英文对照,民族地区补充民族文字,内容需经文旅部门审核。
AAA级景区标准:规定引导标识需与景观协调,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/T 10001.1-2000.游客中心功能完备。
四、常见问题与改进方向
现存问题:标识数量不足、英文翻译错误、风格不统一、灯光功能缺失等。
优化建议:加强电子显示技术应用,确保系统性设计,避免与指路标志冲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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